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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宗旨:
本學報為學術論文專刊,旨在提供專家學者及研究生論文發表園地,以提昇學術研究風氣。
二、對象:
(一)全國各大專校院教師。
(二)本校教師於教學、學術研發、論述、或其他相關學術領域之專研成果。
(三)本校研究所之研究生--研究所屬學門之原創性論文。
三、格式:
(一)每篇稿件以20頁(含圖表)為限,不超過兩萬字為原則。文稿格式請參考「建國科大學報徵稿格式說明」。
(二)投稿請原則以中文或英文(由左而右)橫式撰寫,並打字於A4白紙上,請使用Microsoft Windows98,Word 2000以上版本處理。
四、審查:
(一)本學報將聘請二位專家學者評審(處理方式如下表),審查通過之稿件,作者須依規定格式將完稿及磁片寄本校出版組排印。論文排版後的第一次校對,由作者親自校對之,但不得增減內容,僅就修正排版印刷之錯誤,於收件日起一週內寄回本校教務處出版組。
處理方式 |
第二位評審意見 |
予以推薦 |
修正後推薦 |
修正後再審 |
不予推薦 |
第一位評審意見 |
予以推薦 |
刊登 |
寄回修改 |
寄回修改
再行複審 |
◎第三位評審 |
修正後推薦 |
寄回修改 |
寄回修改 |
寄回修改
再行複審 |
◎第三位評審 |
修正後再審 |
寄回修改
再行複審 |
寄回修改
再行複審 |
退稿 |
退稿 |
不予推薦 |
◎第三位評審 |
◎第三位評審 |
退稿 |
退稿 |
(二)第三位評審之意見,如為「予以推薦」或「修正後推薦」時,則採兩位正方評審意見,予以刊登;如第三位評審之意見為「修正後再審」或「不予推薦」,則採兩位負方評審意見,予以退稿。
(三)綜合第一位評審及第二位評審之意見為「寄回修改再行複審」時,即再送原評審進行複審。再予複審後之意見,視同第三位評審意見處理。
五、版權:
刊登之著作,文責由作者自負,其著作權屬於作者所有,版權歸本校,除經本校同意外,不得轉載及另投他處。
六、稿酬:
(一)經刊登者,贈送十份抽印本及當期學報二份,不另贈稿酬。
(二)經審核未能刊登之稿件,一律退還並附專家學者審查意見供投稿人參考。
七、刊期:
(一)本學報每年發行一卷四期,分別於一月、四月、七月、十月出刊。全年徵稿,採隨到隨審制,敬請踴躍投稿。
(二)舉凡工程與機電、人文與社會、商學與管理、環境與設計、及通識等類別領域相關之分析性、理論性或實證性之學術論文,且未曾刊登於其他學術期刊者,均為本學報刊登之對象。刊登順序依審稿通過順序刊出,每期學報篇數以6篇為原則。
八、收稿:
(一)歡迎校內外教師及本校研究生踴躍賜稿,來稿請備齊投稿基本資料表與文稿乙式參份附上光碟片,掛號逕寄「500 彰化市介壽北路1號,建國科技大學 教務處出版組 收」。
(二)倘有任何疑問,請電洽(04)7111111轉1308,
或查詢網址:http://www2.ctu.edu.tw/learn/service/journal/index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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